欢迎来到礼森智库!!!
021-54230870
联系我们contact us


礼森智库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900号B座903室,200233
邮箱:master@lisenthink-tank.com
电话:021-54230870;18018606002(周先生)
传真:021-54015783

微信公众号:请搜索“礼森园区智库”



您现在的位置:礼森研究
【名园之路】国外大学科技园建设案例分析及启示
2023/10/9

葛婧怡

大学科技园作为知识密集型领域的发展载体,是促进知识型企业和激发科研成果产业化的有效途径。在开放式创新和技术融合转化的时代,大学科技园已然成为创新体系下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大学科技园经历二十几年的发展,在科研成果转化、创业企业孵化、高新科技产业集聚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但在体制机制方面与国外相比存在短板。我国应充分发挥作为后浪的优势,吸收前浪摸索出的宝贵经验并推陈出新,不断探索新思路、新方法,形成具有自己特色的大学科技园发展模式。本文聚焦国外大学科技园发展的激励政策和采取的措施案例进行探究,为国内大学科技园起步发展规划提供参考和借鉴价值。

一、大学科技园介绍

大学科技园起源于1951年美国斯坦福大学向企业提供的校园土地租赁服务,后逐渐在高校土地上孕育出高科技企业集群,创造了史无前例的经济效益。这一校企合作的新模式迅速扩散,各地纷纷效仿建立大学科技园,并从80年代起陆续进入成长期,于80年代末形成全球化的稳定蓬勃发展局面。

根据美国大学研究园区协会(the Association of University Research Parks, AURP)定义,大学科技园是指能够产生、吸引和留住科技公司和人才的实体环境,并与包括高校在内的赞助研究机构以及公共、私人和联邦研究实验室保持一致的关系。大学科技园可被大致分为企业主导、高校主导和政府主导三大类,发展特点也各有千秋。企业主导型大学科技园通过建立高技术公司的产业综合体,将研究开发与制造充分结合,借强劲的科技实力促使产学研高度一体化。高校主导型大学科技园虽由私人企业、大学和政府联合创办,但由学校机构和人员实行自主管理,给予个人研究自由的发展空间和充分的知识产权保护,许多公司均由初次转型成为企业家的科学研究人员所领导。政府主导型大学科技园由政府高度管控,在政府投资、规划下依托大学兴办发展起来,科研机构迁移、科研人员变动等均受到政府相关部门管理。

二、国外大学科技园典型案例

大学科技园的起步阶段主要面临科研人员和创业企业的匮乏,园区采取的措施和政府鼓励政策的核心在于促进平台构建。美英日三家不同大学科技园在初期发展阶段对平台建设的构想各具特色,也分别取得了相应的成效和影响。

(一)美国斯坦福科学园

斯坦福大学重视知识的实用性,在创校之初就将企业经营的思想与校园融合,园区形成由师生自发运作的模式。不同于传统高校的研究学术型象牙塔定位,斯坦福具有前瞻性的投资者眼光,将高等校园教育服务于学生谋求职业发展,并且更加人情化地着眼于师生利益考虑。因此在斯坦福科学园成立初期,斯坦福大学便制定政策鼓励教师学生兼职和就业,允许教师在企业挂职,园区企业也会为本校毕业生提供优先就业机会。宽松的校园管理和人情化的校园文化带来强烈的母校认同,后期资金支持大部分来源于校友捐赠,捐赠的资金又反馈给在校师生,形成的良性循环也为未来硅谷园区的发展状大夯实了基础。

斯坦福科学园也是产学研结合发展模式的雏形来源,注重于保护师生科研成果,推进科技到生产力的转变,将新技术和产品商业化的愿望是斯坦福科学园早期发展的主要动机。大学科技园通过利益共享的专利许可收入分配政策激励在校师生科创,师生所获科技成果知识产权收益仅向学校上缴10-15%;对内部科创成果的使用限制也是较为宽松,初创期的企业能够以极低的价格使用高校资源。1980年美国《公共法》也将科研专利的控制权予以从事科研项目的大学、私企和研究人员,专利收益允许自由分享。

初创期的激励政策为斯坦福科学园创造了平台的人才和科研基础,最早一批创业、发展起来的高科技企业也初具集群规模。1955年斯坦福科技园仅有7家企业,到1960年已有32家企业运作,1970年规模再翻倍,70多家高科技企业在这片校园土地上熠熠生光,其中不乏惠普、NeXT电脑等世界知名独角兽企业,平台构建初见成效。斯坦福科学园的成功经验表明,起步期的园区规划发展切忌急于求成,踏实稳固人才和企业立足基础的鼓励政策是至关重要的。校企相互促进融合的关系也应是大学科技园发展的重心,企业不能脱离了研究机构的支撑,运作核心模式应围绕高校展开。

(二)英国剑桥科技园

剑桥大学在成立初期,效仿第一个吃螃蟹的大学科技园的成功经验,同样注重师生利益的保护,积极引导师生创业就业。学院实行短期聘用制,宽松的教师兼职条件同样吸引了在职教学科研人员积极参与企业研究项目。同时校内还成立沃夫森产业联络办公室,搭建平台为毕业生提供创业的专业支持,协调研究人员建立同产业界的合作,从技术咨询、市场分析、牵线搭桥到代拟具体的合同条款等全方位服务。

另一方面,剑桥科技园仍是政府针对高科技企业制定的各项鼓励计划和优惠政策的直接和主要受益者,其中最重要的便是政府的资金支持。1983年英国制定阿尔维资金扶持计划,投资3.5亿英镑支持大学在集成电路、软件工程等高新技术产业的研究与企业合作。此外,英国政府还聚焦于税收优惠政策方面,不断降低高科技中小企业的税率,实行新税收优惠政策,提高研究开发税务补贴比率。

不同于斯坦福科技园,作为高校主导发展的大学科技园,剑桥科技园具有其特色的小而精管理模式。三一学院对入驻企业的要求颇为严格,将租户限制在以技术为重点的公司。在其正式开放的2年后,大学科技园内仍仅有7个租户,开发面积也仅占据科学园总面积的20%。

尽管有选择性的发展规划造成了剑桥科技园在全球范围的影响有限,具有全球知名度的大型科技公司数量也偏低,但正是这样才为科学产业提供了一个充满活力的、有明确研究方向的成长环境。剑桥科技园也因此成为技术初创者的磁极,带动了周边区域高技术企业集群的成长,剑桥科学园及其周围地区占所有高科技场所面积的60%,许多不在剑桥科学园内的公司仍然受益于其附近的溢出效应。

(三)日本筑波科学城

初期筑波科学城的构建设想和形成规划均由日本政府一手操办,更像是一座人工精心打造的科学乌托邦。不同于大多数大学科技园先有校后有园、依托原有高校发展建设的构想,筑波科学城则是顺序相反,政府现提出建设科学城的构想,而筑波大学成立在东京教育大学的基础上,作为研究教育机构迁往筑波科学城。

平台建设方面,科学城内的国家研究所均由政府出资成立,科研机构和人员等均通过政府决策从东京迁入,受政府相应部门垂直领导。尽管1981年日本政府制定《周边开发地区整备计划》,引导民间研究机构和企业落户筑波,但仍由政府型研究机构主导科研发展,私人机构和企业在筑波难以充分发挥其活力。

筑波科学城在初期经历了一段时间的正常运转,也取得了一定成效,然而到了20世纪90年代政府过度干预的弊端进一步显露。市场导向的缺失带来了机制的僵化,缺乏高新技术产业支撑的同时投入产出比例严重失衡。现有的政策无法维系科学城持续发展,筑波科学城的经济形势不可避免地走向滑坡。尽管日本政府经过深刻的反思和研究,采取一系列补救措施,将变革聚焦于产业升级转型和技术创新,减少对科学城发展的直接干预,通过更多资金投入和激励政策引导市场发挥作用,但成效显现仍需要时间沉淀。筑波科学城是政府过度干预的典型警示案例,政府主导模式无法充分发挥大学科技园应有的创造力,说明大学科技园发展忽视市场作用必将走向死角。

三、我国大学科技园发展启示

大学科技园贵精不贵多,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减缓对设立国家大学科技园公告频率,将建设的侧重点由提高大学科技园平台总数量放到提高经济总量上来。打造高质量创新示范大学科技园,通过辐射效应有规划地引领中小型大学科技园协调协同发展。

给予师生充分空间,激发自主创新活力。高校营造良好的学习和科研氛围,促进高校间资源开放共享,鼓励创新平台搭建,以开放的学术观念调动师生科研创新热情和积极性,为师生打造大胆自由的发展空间。同时兼顾师生利益,建立健全科研制度,加强科研过程中的组织管理,鼓励创新研发的同时也推进行之有效的保障。

拉近校企距离,促进双方交流。企业若是脱离了研究机构的支撑则背离了大学科技园成立的初衷。大学科技园企业应为师生提供高质量的兼职就业机会,填补人才缺口,深化校企合作,打造支撑人才成长的和谐环境。同时也应搭建沟通平台,完善交流渠道,提供给工业租户接触大学研究实验室的机会,促进校企资源互助互惠。

明确研究方向,有针对性地提供资金支持。大学科技园离不开持续稳定的资金支持,最首要的是有计划有针对地推进项目研发,确定大学科技园企业专攻的重点方向,拨出专项资金支持选定产业方向发展研究,灵活变通引导产业转型和升级,避免资金流入方向过于分散缺少成果显现。另一方面,仅仅依靠企业和政府资助资金无法实现长期的可持续运作,大学科技园要能够形成一定程度上“自给自足”的内部资金链条,要有自成一体的资金运作模式。

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避免筑波的前车之鉴复演。政府在大学科技园发展的过程中应扮演好引导者的角色,提供起步的政策指导和资金支持,为大学科技园发展营造良好开端。取得初步成效后无需投放过多精力在大学科技园规划指导上,避免过度决策干预造成活力流失。以市场规律为主导,仅在适当的时候提供一定的激励和税收补贴等,给予大学科技园自发探索发展模式的自由。

在线客服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